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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标重点产品项目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的管理办法(试行) |
◎ 采标重点产品项目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的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推动动企业技术进步,提高产品 质量和经济效益,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和国内市场竟争,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 先进标准,国家科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决定将采标重点产品项目列入《国家级重点新产品 试制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级试制计划)。为了做好这一工仟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列入国家级试制计划的采标重点产品项目,应符合《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制鉴定 计划管理规定》的要求,采标后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际水平和国际 先进水平,且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有关能源、原材料、基础元器件、重大技术装备、环保产品、支农产品、信息技 术产品及替代进口、出口创汇的的采标重点产品项目优先考虑列入国家级试制计划。 3、列入国家级试制计划的采标重点产品项目应是已列入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采用国 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计划中的采标产品项目。 4、各企、事业单位的采标重点产品项目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标准化主管部门向国家技术监督局申报、经过国家技术监督局初审后报国家科委。;国务 院有关部门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采标重点产品项目,由各企、事业单位通过有关部门向 国家技术监督局申报并抄报所在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或通过所在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向 国家技术监督申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初审后报国家科委。 5、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材料齐全,严格按申报格式要求,一式四份于每年十一月十 五日前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同时抄报当地科委一份。材料包括:由承担采标重点产品项目 的单位真写 的《××年度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度制计划申请表》,对已鉴定的采标项目附 鉴定证书,没有经过鉴定的采标项目附可行性论证报告。 6、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技术政策,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 都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提高产品质量的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 进标准计划。 7、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综合计划司及国家科委综合计划司负责解释。 国家技术监督局综合计划司 国 家 科 委综合计划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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